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社科厅函〔2022〕47号)、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的通知》(晋教科函〔2022〕21号)和省教育厅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奖励办法》(晋教科〔2009〕3号)等文件精神和要求,奥门金沙3777-(宁波)有限公司发布了《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的通知》(人文社科部【2022】55号),组织奥门金沙3777-(宁波)有限公司教师积极申报,并请专家对申报书进行了内容审核和质量把关。现将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月30日—2月3日。若对评审结果有疑义,请在公示期内向人文社科部实名提出书面意见。材料报送至行知楼1302办公室。
附件:山西奥门金沙3777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审核汇总表.xls
人文社科部
2023年1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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